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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9-09 】

《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1填写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

2我院师生入党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填写有关栏目。填写前要认真阅读扉页说明,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凡有涂改痕迹之处要加按手印或印章。

3“籍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由省填写到县。

4、“学历”:填写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应以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毕业证)为依据。

5、“学位或职称”:填写已经取得的最高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单位、职务或职业”:教工应填写学院名称、所在系或部门名称,有领导职务的可填写实际职务,职务较多的只填写最高的、主要的,没有职务的按照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填写,如教师、干部、工人等,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学生应填写学院名称、所在系、班级名称,注明是学生。

7、“现居住地”:填写现在居住的地址,学生填写“秦皇岛市海港区(或开发区,或昌黎城关)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

8、“入党志愿”:不写标题、称呼和署名、日期,要把空格基本填满。要结合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以及自己的心愿和对入党的态度,还要写明自己在现实表现上是怎样追求入党的,自身存在的优缺点以及今后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不要空对空地高谈阔论。

9、“本人经历”:包括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一般从7周岁或上小学开始,根据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起止年月要衔接,不能有中断。“何地、何单位”应尽量写全称,“任何职”学习阶段写学生,工作阶段写具体职业、职称或职务,职务较多者要填写主要的。“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情况的人,例如班主任、直接领导或同事。

10、“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是指因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表现好,受到某一级组织表彰的情况。学生填写在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在高中获得的奖励主要填写市级以上的。教工主要填写近年来获得的奖励。

11、“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是指因自己的错误或过失被某一级组织给予的政纪、团纪处分或刑罚等。

12、“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中“其他成员”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父母已去世的也要填写(按在世时的情况填写,并注明哪年去世)。

13、“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是指与本人关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主要填写不与本人一起生活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在政治上、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公婆、岳父母、伯叔姑舅姨等)。

14、第7页“本人签名或盖章”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封面“申请人姓名”处也要加按手印。

15、表中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中应填“无”。

16、“入党介绍人意见”:上下两栏分别由两个介绍人单独填写。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应把在培养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学习表现和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具体来说,应写清以下内容:

(1)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应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被介绍人进行全面认真分析,做出客观评价。

(2)准确地指出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最好能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语言要简明。

(3)一定要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例如:我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

17、“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定要写清以下问题:

(1)什么时间、讨论了谁的入党问题。

(2)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总体评价。包括入党动机、思想状况、工作学习表现等,对其缺点也要如实写。这一部分是重点,要用高度概括的语言,准确地把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和思想状况勾画出来。

(3)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例如:支部大会认为XXX同志已具备了党员条件,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4)党员出席支部大会的情况、表决的方式和表决结果。例如:本支部共有正式党员多少名,实到会多少名,经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或多少人赞成,多少人反对,多少人弃权)。

落款处,支部名称要写全称,支部书记要签名按手印,时间要填写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

18、“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谈话一般应由党总支(党委)书记、委员或组织员来进行,不能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进行这次谈话。谈话内容应主要了解发展对象的以下情况:

(1)对党的认识;

(2)入党动机;

(3)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

(4)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

(5)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

(6)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谈话要形成意见,并填写在本栏目中,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和发展对象怎么谈话,谈了些什么。这些内容要简写。

(2)通过谈话对发展对象形成了什么样的总体看法。这个看法可以是多角度的,如果有明显的缺点和不足,也应指出来。

(3)谈话人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要提出明确意见。认为发展对象已符合党员条件,就写已具备党员条件,可以接收为预备党员。认为发展对象不具备党员条件,就写不具备党员条件,暂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

19、第10页“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要注意以下问题:

(1)要写党总支委员会什么时间、讨论审查谁的入党问题。

(2)要写明讨论审查的结论性意见。例如:同意接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3)要写明预备期的时间和起止日期。例如:预备期一年,从2008年3月8日起至2009年3月8日止。

落款日期填写总支委员会开会讨论的日期。

20、“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写法相似,一定要写清以下问题:

(1)什么时间、讨论了谁的转正问题。

(2)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的总体评价。

(3)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

(4)党员出席支部大会的情况、表决的方式和表决结果。

例如,如果同意按期转正,则写:什么时间召开支部大会,讨论XXX同志的转正问题。支部大会认为,XXX同志自入党以来能够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备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条件,决定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本支部共有正式党员多少名,实到会多少名,经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或多少人赞成,多少人反对,多少人弃权)。

如果因预备党员还存在某些缺点或错误,不同意按期转正,一定要写清楚原因,对成绩要充分肯定,对缺点错误要如实写清。例如:什么时间召开支部大会,讨论XXX同志的转正问题。支部大会认为,XXX同志入党以来在哪些方面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做出了一定成绩,但在哪些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或犯了什么错误),还不完全具备一名共产党员的条件,决定延长XXX同志预备期一年。本支部共有正式党员多少名,实到会多少名,经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或多少人赞成,多少人反对,多少人弃权)。

一般情况下,应按期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问题。但是,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通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写法与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基本相同,一定要写清楚原因,对成绩要充分肯定,对错误要如实写清。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就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理由,因此一定要写充分,但要实事求是。

落款处,支部名称要写全称,支部书记要签名按手印,落款时间要填写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

21、第11页“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与总支部审批预备党员意见的写法基本相同。要写明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哪年哪月哪日算起(从转正之日算起);或同意延长XXX同志预备期一年,从哪年哪月哪日至哪年哪月哪日;或同意取消XXX同志预备党员资格。

22、“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写法与通过按期转正的决议基本相同。要写清在延长预备期期间的表现如何,原来的缺点错误是否很好改正,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如果具备了党员条件,则同意转为正式党员。如果还不具备党员条件,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3、关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时间: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之前,本人填写前7页。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关于审批预备党员的时限规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的工作问答,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审批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审批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在六个月内审批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的,重新办理入党手续,预备期从重新办理入党手续的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关于审批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时限规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组织部于2008年4月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修订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