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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特聘法制副院长王宝军获秦皇岛市第七届道德模范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9-27 】

2019年9月20日,我院特聘名誉法制副院长王宝军警官,被秦皇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选为秦皇岛市第七届道德模范。

王宝军是海港分局燕园派出所民警,他当兵十三年,热血青春献国防,他从警十九载,爱岗敬业勇担当。他用热情干劲,赢得了辖区群众、单位同事的充分肯定;他用热血韧劲,诠释了一名专业军人在各个岗位的工作激情,带给辖区孤儿无微不至的关爱。他是福利院孩子们口中的“警察爸爸”。王宝军传承张思德精神,用忠诚和坚守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承诺,他扎根基层,挥洒汗水,用闪光的人格、奋斗的姿势、奉献的胸环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和爱戴。

今年5月10日,王宝军警官被我院聘请为名誉法制副院长,义务为我院师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