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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来源:体育与健康学院党委 | 发布日期:2024-09-06 】

体育与健康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以及党委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密切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是新形势下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是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联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一岗双责”,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我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联系点分工

刘超(党委书记):联系秦皇岛校区教工党支部;

陈庆合(院长):联系开发区校区教工党支部;

王剑锋(副书记、副院长):联系学生党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三、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职责

1.及时、认真贯彻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校党委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各联系支部开展工作,努力探索研究抓党建促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2.深入联系党支部了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应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及部门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3.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4.坚持和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谈心,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5.定期督查所联系支部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党委会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四、党支部工作职责

1.各党支部应按照党建各项要求开展工作,主动向所联系党员领导干部报告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所联系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工作交流。

2.各党支部组织重要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时,事前应报请所联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如因特殊情况党组成员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应在会后及时向所联系党员领导干部通报情况。

3.各党支部与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联系情况作为党支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各党支部应及时整理和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指导支部活动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