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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第九届“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9-23 】

关于举办第九届“挑战杯”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全面推进我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进一步引导大学生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努力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创业氛围,搭建大学生自主创业舞台,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特举办第九届“挑战杯”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

二、主办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三、承办单位: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四、参赛对象:2013年9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五.参赛要求:

1.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院组队。为保证创业计划书写作的完整、具体和深入,一般要求竞赛团队中要有能掌握管理、经济、法律、电脑、财务和项目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赛作品由创业团队(小组)集体申报。

2.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具体来源有:⑴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⑵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⑶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并且有明确的市场容量和竞争力,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创业项目,或者有较大市场容量和较强市场竞争,具有发展潜力,实施周期可控,投资规范适中的精、特、新、中、小企业创业项目。

3.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的必要条件:

⑴ 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研发鉴定的成果证明;

⑵ 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⑶ 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⑷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以上证明及附属资料可延期至复赛时提交)。

4.进入决赛的队伍如有人员变更,请于决赛开始前提交新的报名表,决赛期间不应有人员变动。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并按指导程度排名。

5.如参赛团队出现违规将被视为故意作弊,取消其继续比赛和进行评奖的资格。

6.在作品中用到其他单位或个人研究成果的,未经成果所有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寻求投资。未遵守本规定而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团队自己承担。

六、活动要求及安排:

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要紧密结合校级“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的日程安排,认真组织院(系、部)级“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做好赛前培训、作品评审和优秀作品的推报工作。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组织与发动阶段(9月10日至9月16日)

⑴各院(系、部)于9月16日前开展“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发动教师参与并指导学生立项,把“挑战杯”竞赛纳入人才培养目标予以实施。同时成立院(系、部)级“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并将组委会及其联络员名单于16日前上报校团委。

⑵各院(系、部)做好本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的申报咨询、培训工作,对学生申报作品参赛相关事宜和创业计划书的撰写进行指导和培训。

2.初赛阶段(9月17日至9月30日)

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认真组织本院(系、部)“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的初赛。9月30日前,各院(系)对本系参赛队提交的“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的提纲进行初评,参赛作品理想篇幅:A4纸3—4页,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每支队伍可提交作品多份。(进入复赛时只能选择一份提纲进行完善。)

3.复赛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对本单位进入复赛的作品完善成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初稿(计划书内容可参考后附参赛手册中的撰写指南),11月中旬举办院(系)级“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复赛,并筛选出优秀作品于11月30日上交校团委(每院(系、部)可推荐5-10件作品),进行校级决赛书面评审。

4.决赛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提交的作品要求文字版3份、电子版1份,一律采用A4幅面。正文用小四号、宋体。12月上旬学校安排书面评审。12月下旬,组织校级“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正式答辩,根据创业计划作品和答辩成绩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七、评审奖励(12月下旬)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竞赛的评审工作,最后确定获奖作品。本次竞赛将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若干。(特别注明:主办单位可视竞赛实际情况对奖项设置作适当调整)

八、修改报送阶段(2014年3月至5月)

从中选择优秀作品,继续修改完善,报送参加2014年河北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

九、法律申明

在作品中用到其他单位或个人研究成果的,未经成果所有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寻求投资。未遵守本规定而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团队自己承担。

主办单位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竞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竞赛组委会无关。

十、注意事项

严禁抄袭校内外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附件:第九届“挑战杯”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手册(可登陆团委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