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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6-24 】

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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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团字〔2011〕5号 签发人:孟令臣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青年在行动”

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立项及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

为不断把我校团学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引导青年学生树立起牢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实干精神,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服务青年全面成才、成人。校党委学工部、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青年在行动”2011年大学生暑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铭记党史,实践报国

二、组织形式

(一)以院(系、部)、学生社团、团支部(班级)等为单位,通过申报立项的形式,可以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团队以第一负责人归属的所在院(系、部)具体指导,团队名称统一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1年大学生赴***省(或省级区域)***县(或县级区域)***村(活动内容)***暑期社会实践团”。

(二)个人分散形式,即采取就近原则,学生返家后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独立完成一份社会实践报告。

三、活动内容

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要紧密结合时代主题,主要围绕建党90周年、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低碳环保新农村三条主线展开,充分发挥专业特色,服务实践地经济发展,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广泛开展“党史、党情”知识宣讲、社会调研、挂职锻炼、农村支教扶贫、农技推广、文化下乡、走进社区、政策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等活动。

四、项目申报、审核

(一)组建团队

参加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2011年12月之前仍在校的在读学生。要求每个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至少要由5人组成,至少有1人在调查地能够获取一定的支持。可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部)组队;可以是由一位老师牵头组团,也可以是志趣相投的同学结队而行。

每个有意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请务必选择出一人(教师或者学生均可)作为本团队的负责人办理相关事务。

(二)确定实践地点

团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寻求实践地点。为方便联系,各有意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可到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开具相关介绍信,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最终需要在6月24日前得到实践地的接收证明。

(三)制定实践计划

1.根据今年的活动主题“铭记党史,实践报国”确定实践课题和活动计划。

2.各团队根据实践地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制定实践计划。

3.各团队用A4纸打印实践计划,并按照要求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请评审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个人责任书》等所有要求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立项

各团队负责人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请评审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个人责任书》、实践地的接收证明和实践计划等所有书面材料,于6月24日前上交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

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对申请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进行审核、指导,同一院(系、部)的社会实践团队原则上在同一地区实践内容不得重复或相近,涉及各专业教育教学实习内容,不可作为社会实践团队实践内容立项。择优选拔优秀项目,将其所有材料于6月28日前交至校团委,等待审批。

(五)项目审核

6月底,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老师对各院(系、部)选拔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实践项目。

(六)项目等级

校团委对最终立项的实践项目依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结束后总结材料上交情况和成果答辩等综合考核,最终确定项目等级和资助金额。

A级:资助实践期间交通费用的100%

B级:资助实践期间交通费用的50%

C级:资助实践期间交通费用的30%

D级:资助实践期间交通费用的10%

注:实践期间的交通费用仅包括秦皇岛往返实践地的火车硬座车票及长途汽车座票和实践所在地的公共汽车票,实践期间的住宿餐饮费用不予资助。

五、活动安排

(一)培训动员、办理保险(6月下旬)

1.各院(系、部)对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的校级团队队员以及分散实践的个人进行专题培训,召开动员会议,下发有关材料,明确注意事项。

2.由校团委联系保险公司,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为立项的校级团队的每名队员办理人身安全保险,在实践活动结束后,校团委将统一报销队员保险费用。

(二)领取物品(7月上旬)

出发前,立项的校级团队到校团委领取社会实践旗帜和服装(旗帜需要归还)。

(三)启动仪式(7月上旬)

7月初,将隆重召开我校201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启动仪式。

(四)开展实践(7月下旬-8月上旬)

暑期,立项的校级团队根据计划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要求在活动期间积极撰写活动通讯(字数在500字左右),并协同活动照片及时发到社会实践专用邮箱shehuishijian06@163.com

分散实践的个人要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在学校周边、家庭所在的城镇社区或者邻近村开展活动,要求在开学初一周内把社会实践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交到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

(五)评审表彰(9月)

1.9月初,各院(系、部)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开展相关经验交流活动。

2.9月中旬,校团委将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校级优秀组织工作奖、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校级优秀组织工作奖和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的评选主要从宣传发动、活动总结、实践单位评语、信息报送、当地媒体报道及领导人或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汇报评审等环节组织评审。

3.校团委将组织校级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大会,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具体要求

(一)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要按照学校安排广泛宣传动员,争取把通知内容传达给每个学生,引导学生以多样形式广泛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二)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实施,组建具有本院(系、部)专业特色的实践团队,并对实践团队进行培训和指导,为每支团队配备一名指导老师或带队老师。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请评审书》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个人责任书》

3.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参考服务项目

注:附件具体内容见团委网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