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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重残、退学退医保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9-30 】

各院(系):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30号)的要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取不得采用现金方式。因些,今年大学生医疗保险退费(含低保或重残大学生退还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能采用现金方式,所退还的医保费须存入学生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请各院(系)将需办理退费大学生的各项信息制成表格,以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校医院。

一、普通大学生医疗保险退费须报送的材料:

1、报送《普通大学生医疗保险退费信息表》(电子版和纸制版各一份,电子版上传到校医院邮箱xiaoyiyuan1967@163.com,纸制版加盖院系印章)

2、退费学生原留存的《秦皇岛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白联)原件

3、银行卡或银行存折的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的开户姓名必须与退费学生姓名一致)。

二、低保或重残(限一、二级)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大额保险)退费须报送的材料:

1、《低保或重残大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和纸制版各一份,电子版上传到校医院邮箱xiaoyiyuan1967@163.com,纸制版加盖院系印章)

2、低保或重残材料(低保证或低保证明、重残证或重残证明)的复印件

三、表格与材料的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于2011年10月12日前统一报送到校医院(联系人:蒋老师、汪老师电话:8058357—803)。过期医保中心不予办理。

四、退费时间:

医保中心2011年10月15日开始为各高校办理大学生医疗保险退费。

校医院

2011年9月26日

附:《2011年普通大学生医疗保险退费信息表》、《2011年低保、重残大学生人员信息表》

2011年低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