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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体育系津贴分配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6-14 】

2011年体育系津贴分配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校人字〔2012〕1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2011年岗位编制核定情况和校内津贴分配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体育系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人员津贴

(一)工作量组成

1.教学工作量。包括培养方案中涉及到的,如公共体育课、专业课、实习、实训、毕业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以及学校相关制度规定的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的补贴教学工作量。

2.其他工作量。运动训练、外出比赛、群体活动辅导、早操、校内体育比赛的组织与裁判等培养方案之外的相关工作量。

(二)工作量计算及津贴发放办法

1.工作量计算

(1)额定工作量

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经体育系津贴分配小组研究,2011年的额定工作量标准为全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平均数,即系教学工作量与实际任职专任教师数之商。

(2)超额工作量

教师超出系额定工作量部分即为超额工作量。

2.津贴发放办法

(1)教学工作量部分:

1)额定工作量(含)内津贴

按照《体育系2010年工作量计算办法》中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确定每个人的教学工作量,在此基础上,确定系额定工作量。额定工作量(含)以内,按学校规定标准计算各级职称课时津贴标准,按教师实际完成工作量与相应课时津贴标准,核发教师工作量津贴,保证所有完成额定工作量的教师,能够足额领取学校规定相应职称标准的工作量津贴。如所完成工作量不足系额定工作量的60%,则应交回预发60%津贴中的多发部分或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相应部分。

具体公式如下:

工作量津贴=额定工作量(不足者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系内核定不同职称津贴标准

2)超工作量津贴

超工作量部分,根据系剩余津贴(即学校核拨津贴数额除去额定工作量(内)津贴后的余额),参照系超工作量总数,测算相应职称的超工作量津贴基数,在综合考虑全系教师津贴情况适当调节的基础上,核定具体职称超工作量津贴标准,核拨发放。

具体公式如下:

超工作量津贴=教师超工作量×系内核定不同职称超工作量津贴标准

(3)其他工作量

按照《体育系2010年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其他工作量计算办法确定每个人的工作量,参照2010年办法另行处理。

具体公式如下:

其他工作量补贴=其他工作量×学校补贴标准

二、党政管理及教辅人员津贴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党政管理及教辅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相应津贴类别。具体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系津贴分配会议精神执行。

三、外聘与外单位给体育系上专业课的人员津贴

外聘教师津贴从系总体拨付津贴与缺编数差补津贴中拨付;外单位给体育系上专业课的人员津贴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由学校统一拨付。

体育系津贴分配小组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