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第十六届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4-09-20 】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 (教基〔2019〕1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冀教技术〔2024)1号〕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师生自制教具、自制玩教具的质量和制作水平,河北省教育厅定于2024年12月初举办河北省第十六届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请设有师范专业的学院在广泛发动和逐级选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参评作品评审推荐工作。

一、展评对象

我校师范专业师生。

二、展评范围与分类

(一)展评范围

1.幼儿园自制(玩)教具:限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自己设计制作的玩教具,还包括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或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

2.中小学自制教具:由我校相关师范专业(不包含职业教育师范专业)师生自己设计制作,并在中、小学各学科(含特殊教育,以下同) 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具。

(二)作品分类

1.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申报的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分类为:(1)科学类;(2)益智类;(3)建构类;(4)运动类;(5)艺术类(包含美工、音 乐);(6)综合类(包含语言阅读、角色表演、社会等)。

作品类别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以上6类中自行选择,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2.中小学自制教具

按所应用的学科划分为:

(1)小学: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音乐、美术、体育、 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

(2)中学: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 通用技术、信息(科技)技术、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 术、体育;

(3)其他(如:通用设备、特教等)。。

三、名额分配

(一) 作品分组

本届自制教具活动按中小学自制教具(分为教师组、高校学生组)、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组)分别申报、展评。

(二) 名额分配

每专业教师组、学生组各限报一项,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只允许学生参评。

四、奖项设置

本届活动分为网络初评和现场展评两个环节。经网络初评后的作品参加现场展评,最终产生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15%、二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25%、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30%。

五、申报要求

1.参评师生按照《河北省第十六届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方案》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各学院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2.各学院将推荐作品的参评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推荐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未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的,另需提交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自制教学仪器备案表、登记表)于2024年11月1日前发至邮箱hbkssyjx@126.com,并提交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自制教学仪器备案表纸质版。

3.学院组织推荐作品的参评人员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参评资料上传至河北省实验教学平台https://syjx.mh.chaoxing.com/。

4.未经学院推荐的作品不得私自上传至河北省实验教学平台。

5.申报资料要实事求是,申报的各类信息资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6.联系人:董永红 8051300。